招标信息

无为市无城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0
一、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 无为市无城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无为市新力大道小体育场以南、金塔东路以北、滨湖北路以东、二中围墙以西的地块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3.84公顷,处理规模4万吨/日。采用水平潜流湿地和表面流湿地组合工艺,对无城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主要包括:(1)潜流湿地工程(60000平方米),包括土方调整、布水系统、集水系统、单元格主体、填料及水生植物等;(2)表流湿地及配套工程(78400 平方米):包括土方调整、水生植物种植及配套设施建设,含跌水堰、园路、栈道、设备间、管理房、植物绿化及引配电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范围: (1)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同意的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的由中标人自主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试运行(试运行期 3个月、连续出水稳定达标)、相关环保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2)运营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尾水(人工湿地)日常运营维护管理,尾水(人工湿地)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含仪器仪表)的所有维护、维修管理,日常检测,水质检测,场地和绿化养护,尾水(人工湿地)水生植物管护,接口干管(含泵站)维护保养,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运营维护期满移交等满足运营维护期内污水达标排放的一切工作。(3)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期间(施工、试运营、运营维护期)的各种报批、报建、报审、项目许可,与本项目有关的验收,各级主管部门检查等工作;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运营维护期:5 年。

2.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81874726.78元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投标人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注:(1)类似业绩指:以污水处理厂尾水为处理对象,含潜流工艺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3)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4)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公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5)如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业绩,则必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 。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施工较复杂,为方便管理,为确保按期完工,因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微企业分包参加投标活动 。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07 月 11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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