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吴江区境内占用水域补偿工程(涉水补偿工程)项目部询价采购预制管桩等
2025-07-10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吴江区境内占用水域补偿工程(涉水补偿工程)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预制管桩,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预制管桩 |
PHC*600*AB*110 |
m |
2232 |
|
2 |
自嵌式砼块 |
/ |
m³ |
57.22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除外),注册时间2024年08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2、货款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验收合格后开具正式发票入账后六个月内支付70%的货款,剩余30%的货款九个月内付清。
四、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5年07月13日18时00分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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