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分公司大宗物资(石灰石、石灰石粉)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0

黑龙江分公司大宗物资(石灰石、石灰石粉)框架采购招标项目标段1:大庆热电石灰石粉框架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3-149-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石灰石粉框架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石灰石粉框架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庆热电-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2.2规模:大庆热电为2×350MW的超临界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号机组于2013年9月10日投产,2号机组于2013年10月11日投产。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一炉一塔脱硫装置。

2.3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石灰石粉10000吨(此数量为一年预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并以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氧化钙含量≥50%或碳酸钙含量≥90%;氧化镁含量≤2%;粒度≤63μm(250目);精度±1%;含水量≤1.05%。

2.4交货地点: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民街100号;

2.5交货期:一年(2025年12月28日-2026年12月27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供货量不少于1万吨石灰石或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0日9:00时起至2025年7月16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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