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株洲口岸经济区多式联运智慧集散中心项目子项-新建包装成件作业区(物流仓储区)(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2025-07-10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备案情况

株洲口岸经济区多式联运智慧集散中心项目子项—新建包装成件作业区(物流仓储区)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25]71号文批准建设,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拟启动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

1.2 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株洲口岸经济区多式联运智慧集散中心项目子项-新建包装成件作业区(物流仓储区)(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1.2.2 建设地点:株洲市;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包装成件作业区,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在铜霞路以南,清霞路以北,霞湾污水处理厂东侧地块新建包装成件作业区堆场、场内道路及货物站台、仓库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为19866.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56.3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5864.64万元(其中含项目单位暂估征地拆迁费用4635.51万元,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审定为准,按实结算),预备费1358.55万元,建设期利息286.93万.

1.3 比选范围:株洲口岸经济区多式联运智慧集散中心项目子项—新建包装成件作业区(物流仓储区)招标代理服务;

1.4 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

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容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止。

服务质量:提供合格的招标代理服务。

2. 资格要求

2.1 竞选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2.2 类似业绩要求:竞选人近三年(2022年7月-2025年6月)承担过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在工程类注册证书或工程师职称证书。

2.4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评审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11日起至 2025 年 07 月15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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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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