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海智汇园智能化改造监理招标公告
2025-07-11本招标项目江海智汇园智能化改造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高新区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海智汇园。
2.1.2建设规模:本次监理涉及江海智汇园智能化改造项目,参与项目合同管理、总体实施方案、系统集成调试、系统单元测试、项目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验收等,做好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管理、归档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协调项目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解决项目过程中的各类纠纷;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提供现场全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视频监控系统、无线网络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电表系统、会议系统、机房系统、数字平台、应用场景等系统改造。具体按业主要求执行。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本次监理服务费估算价8万元。
2.1.4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硬件、软件安装验收合格、完成移交、档案完成归档的监理服务,如有审计,监理单位需全程配合。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有效的营业执照。
3.5拟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人社部和工信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拟派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7拟派本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齐全,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岗位 |
数量(名) |
持证上岗要求 |
总监 |
1 |
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
监理员 |
1 |
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
不少于2人(均不接受退休人员) |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监理单位必须接受业主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如出现中标单位人员不到位或不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等措施,直至解除监理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2)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监理岗位证(培训合格证)。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核发。
(3)监理机构成员在合同备案时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备案人员数量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及监理机构人员,监理机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
(4)本项目在投标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监理机构所有成员均不接受退休人员,合同履行期间若涉及人员退休,视为中标单位须按合同要求变更人员,相关条款按合同内人员变更部分执行。
(5)监理班子人员到位率按月严格考核,未按承诺到位率的将受到处罚。
(6)若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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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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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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