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烟用爆珠加工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烟用爆珠加工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为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烟用爆珠加工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
2.2项目编号:Y(登录后查看)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烟用爆珠加工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用于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烟用爆珠加工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提供研发烟用爆珠加工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针对招标人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安全分析和评价,编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其中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须通过外部专家评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要求。
2.6服务地点: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41号。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3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止,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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