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三公司顺平路潮白河大桥抢险拆除项目水稳混合料询价采购公告
2025-07-10顺平路潮白河大桥抢险拆除项目:顺平路潮白河大桥位于顺平公路K9+774.60公里处,跨越潮白河,是连接顺义区、平谷区的关键桥梁,本工程为拆除顺平路潮白河大桥主桥损毁构件,投影面积约2916㎡,施工工期15天。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销售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2.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
2.3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询价内容:水稳混合料具体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附表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报价人报价模板):
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税率(%) |
交货地点 |
预计供货期 |
备注 |
1 |
顺平路潮白河大桥抢险拆除项目 |
水稳混合料 |
吨 |
水泥含量5% |
8000 |
运至项目指定地点 |
2025年7月-项目完工 |
||||
合计 |
8000 |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提供一票制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供应方、发票开具方、材料款收款方三流一致,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收款;2.询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货量以工地现场实际需求量为准。 |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定价模式:固定单价
固定单价(即含税落地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允许调价。本次报价为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价、进出场运杂费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利润、包装费、装卸费,及产品到场前所有环境保护费等。
5.结算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以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 3 日内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办理结算手续后,乙方应在 3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付款方式: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算审批完成后,2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款的70%,剩余30%货款6个月内支付。货款支付逾期后甲方无需支付逾期利息。如因业主计量款未能及时到账,影响付款进度,乙方应予以理解,付款时间、比例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商榷确定。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中交电票、ABS等互联网供应链产品。本工程全部款项均为无息支付。
6.验收方式:
乙方负责供应甲方所需材料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料场,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甲方通过对材料的外观、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经计量标定合格的地中衡称量计重,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并与乙方发货单进行校对,质量不足部分从收货数量中扣除。甲方收货后给乙方开具收料单。如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应立即补充或更换合格材料直到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7.技术标准:
投标物资质量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 F20-2015)的要求。
8.询价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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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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