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地区防洪中长期规划设计方案编制_01招标公告

2025-07-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地区防洪中长期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察尔汗地区防洪中长期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格尔木河上游来水增大,矿区外部融雪或降雨来水一直在增加,盐湖股份公司防洪压力与日俱增, 为彻底解决矿区内防洪问题,减少每年防洪压力,计划在采区内建设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P=2%),堤防等级为2级的“外引”和“内蓄”设计思路的应急分洪筑坝工程。(即:通过引渠将洪水引至矿区外新蓄水区,保障矿区防洪安全。)根据盐湖股份公司决策部署,现需采购察尔汗地区防洪中长期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确保低成本彻底解决未来水患问题,保证盐湖生产采矿安全。   

2.2招标范围:察尔汗地区防洪工作中长期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即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察尔汗盐湖地区实际情况编制防洪中长期规划方案,从防洪分洪影响、盐湖资源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测算、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科学分析、精准研判对项目进行技术咨询、资料整理、方案编制等。

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拟择优选择2家综合实力强的独立咨询机构承担本招标项目,按照文件要求符合资质的投标人成交,并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其他参与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及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方案成果资料,对通过初审且成果资料可取(技术评分37分及以上)的规划设计方案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偿,(中标人不予补偿)最高上限2万元人民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规划编制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章页、金额页及合同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

3.3 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在“信用中国”进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以时间较晚者效力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借用其他企业资格、资质、业绩证明等各种证明文件材料的投标人进行投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给他方实施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购买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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