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
2、项目名称: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2025年生物质烤房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5,984,000.00元 |
最高限价:5984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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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后查看) |
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2025年生物质烤房采购项目 |
5984000 |
598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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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生物质烤房,包括烤房主体和整套烘烤设备。其中烤房主体含装烟室、装烟室门、隔热墙、加热室、操作间遮雨蓬等;整套设备含内置式燃烧机、送料器、炉体、换热器、温湿度控制器、循环风机、变频器、冷风进风门、主辅排湿窗及其配套使用部件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交货期:(供货、安装、调试完毕)45日历天;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政策;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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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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