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大学长安校区2025年毕业生宿舍粉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1项目编号:SXW
项目名称:西安外国大学长安校区2025年毕业生宿舍粉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9,0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2025年毕业生宿舍粉刷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79,0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78,954.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教育用房施工 | 毕业生宿舍粉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79,02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2025年毕业生宿舍粉刷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4)财办库〔2020〕123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15)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2025年毕业生宿舍粉刷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自 2025年 1 月1日以来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3)以上企业及人员证明资料均须真实有效;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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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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