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5-2026年基站机房配套土建整治工程(第二批)询比公告

2025-07-1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为湘西电信B类机房9个、C类机房39个,D类机房317个,共计机房365个进行土建整治。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5-2026年基站机房配套土建整治工程(第二批)。

1.2.2项目预算:45万元(不含税)。

1.2.3项目实施地点:湘西自治州

1.2.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1.2.5计划工期: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按发包方要求分批完成。

1.2.6.保修期:自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正式使用之日起2年。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成交人。

1.4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在审计造价金额的基础上报整体折扣,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整体折扣93%,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审计方式:按甲方招标时提供的经造价审核后的预算表内的清单综合价计算。

1.5.1采购人招标时提供的经造价审核后的预算表未包含的工程内容,按照中电信湘网发【2023】16号文件《关于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房屋维修及渠道装修类项目综合单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计价,

1.5.2采购人招标时提供的经造价审核后的预算表未包含的工程内容,也未包含在中电信湘网发【2023】16号文件《关于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房屋维修及渠道装修类项目综合单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的,均按如下定额套用:2020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消耗量标准(2021)》及相关解释、补充文件执行;人工工资:参照湘建价〔2024〕《关于发布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规定的综合工资单价。

注:原则上,最终结算综合单价(含材料单价)不得高于《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房屋维修及渠道门店装修类项目综合单价指导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供应商须具备类似业绩(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类似业绩施工合同扫描件(附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数量金额、验收证明),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

 2.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2.7.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7.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8.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8.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8.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

 注:以上人员均不得重复,须提供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1日17时3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6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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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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