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区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区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人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以资格后审方式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东区食堂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

2.3项目概况

东区食堂厨房设施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2.4招标范围

结合枢纽管理区职工餐厅平面布局和后厨房间功能及大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合理规划餐厅后厨设备布置、地沟和排水点、电点位、给水点位以及排油烟系统、配合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查和厨房设施设备的采购、卸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要求”。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要求”规定。

2.6交货期:

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交货地点

河南省济源市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保证期

厨具电器类设备2年,其余产品1年,从招标人项目管理部门签认的安装调试完成且试运行正常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资质要求:针对本项目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能唯一授权一家投标人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所投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油烟净化设备必须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质量认证(CCEP认证)。

3.1.3业绩要求:至少须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招标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指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或酒店厨房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或合同包含食堂或酒店厨房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内容,且该内容对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内容以合同为准。

注: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资格要求中所提供的投标人类似业绩的须为代理商签订的合同,且不可以直接使用其授权制造商业绩作为投标人类似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中须体现合同买卖双方单位盖章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和供货内容,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除提供合同扫描件外须额外再提供合同附件或技术协议或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自行查询]。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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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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