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焦作市温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10 号

2、项目名称:焦作市温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4万元

最高限价:84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温交易非【2025】 10号-1   

焦作市温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电梯暂估价)设备采购

840000

840000

84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有机房医用电梯4台。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

5.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B级以上资质。其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1)项资质要求。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或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上截图);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07 月 14 日至2025年 07 月 18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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