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11本招标项目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漠发改[2025]4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一般债),招标人为漠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西林吉镇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施工;
2.2工程建设地点:漠河市东南方向,220KV漠河变电站南侧;
2.3建设规模:办公楼600.00㎡、预处理间544.00㎡、调节池396.00㎡、综合库房1343.00㎡、泵房23.04㎡;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01日,计划总工期5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20565238.4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人数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计算)
3.5.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11日1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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