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7-1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吉兴乡永胜村豆粕饲料加工厂及设施项目,建国乡福合村王海屯内水泥路1.320公里(3.5-4米宽)项目,新民镇华山村杨木荡子屯内水泥路2.479公里(4米宽)项目,大贵镇光辉村陆家店屯内水泥路1.672公里(4米宽)项目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吉兴乡永胜村,建国乡福合村王海屯,新民镇华山村杨木荡子屯,大贵镇光辉村陆家店;

2.4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08月5日-2025年12月31日,共149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企相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的人员配备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近三年(2022年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11日22:00时至2025年07月16日22:00时(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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