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临沂)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一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配套产业一期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经济开发区境内,项目占地面积约190亩,主要建造光伏电池制造厂房、光伏组件制造厂房、综合楼、动力站等。 |
七、服务内容:完成电池项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降低环境风险的重要技术手段。其编制需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直至完成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一期产业项目突发环境预案编制,申请排污许可证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报告工作 |
十、服务地点要求:临沂市平邑县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业绩要求:至少提供2024年1项环评验收服务工作业绩 (需提供证明材料,例如合同首页、签约页等。)(3)资质要求:应当取得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无行政处罚,并提供网站截图;近三年内,在服务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响应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4)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7)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8)供应商互相串通行为的。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成交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严格履行其合同项下义务。发生违约时,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违约金的责任。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2日 到 2025年07月1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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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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