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1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2025年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2025年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具体详见磋

商文件《采购需求》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污泥处置能力,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

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及竣工验收意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严禁使用第三方

单位处置地点作为主处置点。污泥处置方式必须为焚烧,其中焚烧制砖除外,严禁堆肥处

理、土壤改良、养殖等处置方式。为保障处置过程的可追溯性,满足省内环保主管部门的要

求,处置地点必须为江苏省内;

3、投标人须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截图中核准的固废类别

含“污泥(HW49)”,固废代码为“772-006-49”。(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4、投标人须具有污泥运输能力,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相关运输资质

的,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环境污染责任险、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等要求,转运过程需合法合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提供运输合作协议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污泥处置方式须采用焚烧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投标人须设有应

急堆放场所。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调度指令执行,24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按时按量完成污泥转

运和处置任务。(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污泥处置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自行设立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部的,同时配备驻场人员2人及叉车1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

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

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未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

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未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9、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和或“信用

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1 09:00到2025-07-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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