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盛、瓜洲、维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1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新盛、瓜洲、维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3.6万元 , 招标人为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新盛、瓜洲、维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提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盛、瓜洲、维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提升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新盛、瓜洲、维开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改造提升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满一年则不需要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

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

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的社保证明材料;已取消

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

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1 09:00到2025-07-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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