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绿园园区监控安防系统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1本苍梧绿园园区监控安防系统更换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苍梧绿园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苍梧绿园园区监控安防系统更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苍梧绿园园区监控安防系统更换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苍梧绿园园区监控安防系统更换工程: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的)
8.磋商供应商确定参与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磋商供应商确定的项
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磋
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一个月由磋商供
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9.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
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见格
式“供应商承诺书”)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
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
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10.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行贿
行为等承诺文件(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
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
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
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1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承诺,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1 00:00到2025-07-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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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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