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东海域新城下后滨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船舶租赁Ⅲ》招标公告

2025-07-11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16 16:00:00

环东海域新城下后滨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船舶租赁Ⅲ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DHY-XHB-2022-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东海域新城下后滨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船舶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清淤工程(类别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西面,下后滨村西侧鳄鱼屿附近海域。主要施工内容为清表和清淤工程,施工区面积594.8万m2,设计底标高为-1.24m(理论基准面)。疏浚总工程量共1107.7万m³(断面方),疏浚物外抛至至东碇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抛泥运距约52km。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下后滨外侧海域,具体详见附件招标区域施工图纸。

招标工程内容:环东海域新城下后滨外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部份区域(暂定施工区域详见附件招标区域施工图纸,实际施工区域以任务书为准,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施工区域调整)。本次招标为抓斗船(斗容量11-13m³)和泥驳船(仓容量1000-2000m³)的租赁,用于清淤工程,清淤工程量暂定15万m³,土质为综合土质。采用“挖+运+抛”工艺,疏浚至-4.2m(85高程),由施工区域外抛至福建东碇海洋临时倾倒区,运距约52km。

包件划分:/。

计划租期:1.5个月,计划起租日期2025年7月1日(实际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3暂定施工范围角点坐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合格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有多个包件)。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对本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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