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宁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中转车间、粪便及通沟污泥车间等升级改造工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992013.07元 (国库资金:2992013.07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992013.07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生活垃圾中转车间、粪便及通沟污泥车间等升级改造工程(拆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92013.07 

   简要规则描述::改建生活垃圾中转车间,改造现有坡道更新改造压缩中转环保等工艺设备,同步实施室外总体工程;改建粪便及通沟污泥车间,新增出渣间、除臭间、卸粪车间、风机间等,更新改造粪便处理设备、通沟污泥处理设备,新建半地上半地下污水处理池,新增污水处理设备,同步实施室外总体工程:拆除并新建门卫室。生活垃圾中转车间、粪便及通沟污泥车间门卫室建筑面积由5473.41㎡改扩建至5731.10㎡,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新建构筑物面积约462平方米。实际规模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内的拆除工程及和垃圾外运并处置等,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 

合同履约期限: 至本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6、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8、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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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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