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湛江铁塔2025年海岸线视频监控三期高位监控工程小额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07-11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湛江铁塔2025年海岸线视频监控三期高位监控工程小额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采购总预算(含税)为5万元,税率9%,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不分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最高报价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超过最高报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8个站点的杆塔改造服务以及设备安装施工服务,需提供相关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线缆、智能电表、电表箱及甲方要求的定制设备柜和其他建设要求服务,同时协助甲方接入铁塔视联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3期限要求:(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程服务及调试服务(2)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

2.4承包方式:供应商对项目包工包乙供材料、包二次搬运、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

(1)上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原件备查);

(2)若供应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3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①须提供以上三类安管人员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包含证企相符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2025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②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杆塔改造或设备安装类)。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湛江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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