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Ⅴ标段)施工全绝缘铜管母线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12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中咱镇境内,场址北高南低,北纬29°12'15"~29°18'08",东经99°19'51"~99°24'23",海拔4000~4200m,项目规划场址总面积约24890.5965亩,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20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46.6648MWp(DC)。交通方面,国道G215临近规划场址,可通过G215转入其他已有乡村便道到达规划场址其他区域。
本期新建2座220kV升压站(以下简称中咱1#升压站、中咱2#升压站),中咱1#升压站、中咱2#升压站均汇集60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
升压站内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楼、35kV开关柜预制舱(含二次设备)、GIS预制舱、辅房、进出线架构、事故油池、构架避雷针、独立避雷针、围墙等。电站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的监控方式,同步实现远程集控功能。电站控制系统由光伏方阵子系统、并网逆变子系统、蓄电池子系统及22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组成,具有保护、控制、通信、测量等功能,可实现对光伏发电系统及220kV升压站的全功能综合自动化管理。
二、采购内容
供货设备范围如下(包含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地点 |
规格型号 |
安装方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35kV全绝缘线管母线 |
|||||
1.1 |
1#升压站全绝缘线管母线 |
2500A,31.5kA,80kA 包括安装支架、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所有材料 |
支持上/下进线 |
m |
180 |
三相预估总长,具体以实测为准 |
1.2 |
1#升压站全绝缘线管母线 |
5000A,31.5kA,80kA 包括安装支架、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所有材料 |
支持上/下进线 |
m |
180 |
三相预估总长,具体以实测为准 |
1.3 |
2#升压站全绝缘线管母线 |
2500A,31.5kA,80kA 包括安装支架、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所有材料 |
支持上/下进线 |
m |
180 |
三相预估总长,具体以实测为准 |
1.4 |
2#升压站全绝缘线管母线 |
5000A,31.5kA,80kA 包括安装支架、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所有材料 |
支持上/下进线 |
m |
180 |
三相预估总长,具体以实测为准 |
品牌要求 |
大一互、华安达 |
2.2、技术要求:
(1)所提供的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计、环保要求;
(2)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材质证书;
(3)其他技术资料详见技术协议(详见附件一);
2.3、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与规范。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
(3)质量保证期及质保金: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金为设备总款的5%、质保为满足一年质保期限后支付。
4、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9月5日前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如能提前交货,请投标人将提前的天数在标书中写明,招标人将视提前的天数择优考虑。
5、交货地点: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现场(距离巴塘县中咱镇30KM),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任何理由推迟交货时间。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无预付款。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后,卖方须立即向买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财务收据。付款方式如下:
到货款:货物经买方、监理及业主等相关方在工地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50%。
安装调试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至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95%。
质保金: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异议后30日内,买方不计息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若存在质量争议,则质保金顺延至争议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6.2、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6.3、支付方式:卖方同意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货款,非现金支付方式贴息费双方各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来源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单项有效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0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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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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