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骨密度仪项目性谈判公告
2025-07-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骨密度仪 |
1 |
台 |
7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接通知后,20天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新证不需登记表),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1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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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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