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宋村冻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7、8层装饰提升工程装修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14长子县宋村冻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7、8层装饰提升工程装修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长子县宋村冻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7、8层装饰提升工程装修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企业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采购编号:ZZDGSPCYY202502-TP05
2.项目名称:长子县宋村冻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7、8层装饰提升工程装修专业分包
3.采 购 人: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4.1项目概况:长子县宋村冻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孵化中心地下一层、地上八层,总建筑面积为3.27万㎡。
计划工期:20天。
4.2采购内容:7、8层装修提升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7、8楼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暖通专业等设计图纸中要求的改造及新增工程,提升工程施工面积为5917.02㎡。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5.分包企业资格要求
5.1分包企业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分包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分包企业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分包企业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施工现场需配备受聘于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人员不能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分包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7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7月18日17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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