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安能二局珠海富山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光伏车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安能二局珠海富山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光伏车棚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项目的光伏车棚,在既有停车场新建光伏车棚。光伏车棚结构采用焊接H型钢支架结构,光伏组件采用防水导轨安装:主体结构设计基准期为 50年,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安全等级为二级。光伏支架(主体结构以外的次要构件),结构设计基准期为25年,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安全等级为三级。

2.2货物需求一览表

光伏车棚,191.1吨,交货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富国路珠海富山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指定位置(成品成套供应)

备注:1.本项目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采购规格为计划规格,合同执行期间以三方(买方、卖方、设计方)确定的技术协议书为准。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完整的、可直接吊装使用的成品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完成交付。

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周期为本月1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4.付款方式: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入账后次月支付该批次货款的2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50%,剩余货款待项目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货物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支付。

5.投标人应选择适宜的交通工具进行运输,建议自行勘探路线后参与投标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不良记录。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两个证明资料投标人可任选一项进行证明,其中财务报表需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函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声明函(函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查询流程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5.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6.任何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标书费为人民币200元整

4.2凡满足本公告所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23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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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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