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代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14
1、项目编号: ZLZB。

2、项目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代办服务项目 。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

1

1-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代办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项

1109000.00

4612200

50000

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代办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项

2410000.00

1-3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代办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项

1093200.00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年 07 月 14 日起至2025年 07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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