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烟气脱硫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14本招标项目“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烟气脱硫装置EPC工程总承包”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烟气脱硫装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二期项目分为二期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二期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4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按三台锅炉BMCR工况全烟气量脱硫,脱硫装置硫效率按98.1%设计,SO2排放浓度≤30mg/Nm³。脱硫工程与能源岛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与投运,包含二氧化硫吸收系统、烟道系统、石灰石储存及制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事故浆液系统、工艺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烟气脱硫装置EPC工程总承包。
本工程范围包括:能源岛3台锅炉配套脱硫装置的SO2吸收系统;氧化空气系统;烟气系统(含硫回收尾气接收处理);石灰石浆液制备及供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FGD工艺水及排放冲洗系统;事故浆液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承包方根据批复的基础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T5461.1-2012)及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内容及深度要求、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及总体院《工程详细设计统一规定》,完成烟气脱硫装置界区红线范围外2米内(除桩基施工)的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系统清洗、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包括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后168小时的技术服务及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技术服务及协助、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及协助、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6S可视化工程、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缺陷,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承包人应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等要求执行实施工作。
(2)向发包人移交终版三维模型,终版三维模型应与工程实体一致且具有浏览、筛选、查询等功能。
(3)为本装置提供工期全过程的技术服务,提供设备运行相关资料。
(4)为工程提供缺陷修复、质量保证和保修管理服务。
(5)总承包方负责为满足装置开工、试车、开车等所需的临时管道等的设计、采购、施工。
(6)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涉及国外采购的设备,设备随机相关资料的外文翻译均由总承包方负责,提供中外文对照版。
2.4 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2.5 建设工期:694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所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计划总体开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
计划现场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整体中间交接日期:2027年7月2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含牵头人)。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满足。
2.施工资质: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满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4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35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装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至少3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35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施工总承包】业绩至少3项;有效业绩以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的建筑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应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至少一项,有效业绩以提供的合同文件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须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职位、工作负责范围)。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类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需满足。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需满足。
(4)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以上);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到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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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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