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国泰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在役生产装置HAZOP分析、LOPA分析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4
1.5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本项目共一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2025年度在役生产装置HAZOP分析、LOPA分析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以2022年7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为准,至少提供三项)。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qsxt.q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4日12时00分--2025年07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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