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丰良河、白溪河、龙溪河等主要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源有偿使用权纸质标招标公告
2025-07-1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丰顺县丰良河、白溪河、龙溪河等主要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源有偿使用权 | ||
标段(包)名称 | 丰顺县丰良河、白溪河、龙溪河等主要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源有偿使用权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梅州市丰顺县 | ||
资金来源 | 资本金及债务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资本金及债务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丰顺县丰良河、白溪河、龙溪河等主要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疏浚清淤工程包括17条河段累计282.37公里,清淤总量1449.12万立方米(包括现状淤储量1056.47万立方米,远期20年淤储量392.65万立方米),拟于建设期3年完成清淤量173.89万立方米;新建护岸工程累计约53.24公里;新建碧道工程累计约9.74公里。运营期17年清淤量1275.23万立方米。(中标单位应在设计阶段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并由实施机构最终审定。) | ||
招标内容 | 丰顺县丰良河、白溪河、龙溪河等17条主要河道,生态疏浚清淤工程涉及河段总长约282.37公里,总清淤量1449.12万立方米。在本项目合作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有偿使用者对合作区域的有偿使用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有偿使用权、不减少有偿使用权的内容、不再将有偿使用权授予任何第三方。当国家、政府有重大项目建设(水利、交通、环境生态等),有偿使用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支持配合。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合作期共计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未涉及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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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未涉及相关内容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4日 12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2日 17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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