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广州地铁8号线随车起重机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7-14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价二次竞价的采购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折臂随车式起重机

25吨

1

1、起重机最大起重质量>25000KG(3m工作幅度最大起重量≥16吨)

2、发动机马力大于等于350马力

3、货箱长度尺寸≥8M,宽度≥2.45m

4、整车总质量大于30000KG

5、广州市挂牌

需求情况说明:

(1)供货时间:询价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接订货通知7日内)后,中标人须按询价人通知要求分批组织供货。

(2)本次竞价为固定单价,供货期内不调价。

(3)结算价为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包含落户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出厂价+运杂费)/1.1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其中不含购置税、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费用。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广州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二标土建一工区项目部。

1.3.3随车式起重机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3.3.1随车式起重机主要性能配置陕汽8x4底盘+潍柴发动机,国六排放标准。

1.3.3.2设备满足国标及行业标准、询价人要求。

1.3.3.3按国标和厂家标准执行。

1.3.4付款方式及结算:

1.3.4.1、本次设备采购项目无预付款,付款周期3个月,设备供到询价人物资仓库,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询价人要求开具与所供设备金额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新税率执行),双方约定采取一票制结算,询价人于结算开票后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60日内支付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1.3.4.2、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3.4.3、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1.3.5.1、设备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合格证书及检定报告(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等必要文件资料。

1.3.5.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验收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文件等进行核对查验。

1.3.6、报价人应按约定进行供货,如中标人供应设备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设备检测不合格,询价人有权拒收该批设备,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报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4.2报价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投标产品同类设备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附所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以及发票扫描件)。

1.4.3本次询价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1.4.4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5竞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报名参与本次竞价。

1.5.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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