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运营中心2025、2026年度36座污水泵站栅渣收集处理服务项目泵站栅渣收集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141.1项目名称:排水设施运营中心2025、2026年度36座污水泵站栅渣收集处理服务项目 泵站栅渣收集服务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排水设施运营中心2025、2026年度36座污水泵站栅渣收集处理服务项目。该项目具体为:大中桥、凤台路、清溪路、东水关、江心洲1#、江心洲2#、江东门、龙江、南湖一、南湖二、清凉门、所街、石城苑、集合村、龙腾路、黄河路、戚家村、老江口、华飞、月牙湖、双桥门、七桥瓮污水、小行、九乡河、白象、学林路、新尧新港、金尧南路、翠林北路、定向河、岱山、板桥中部、板桥1#、中兴路、中兴路、北延泵站共计36座污水泵站栅渣收集处理。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泵站栅渣收集服务
2.2最高投标限价(元/吨):469
2.3服务期限:730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 合同估算价:9382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94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41万元,提供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4万元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 1 年[2024 年7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 AA级及以上。
6、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7、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处置地点需具备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置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证明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若投标人非环评批复项目法人单位,还须提供投标人与持有环评批复项目法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出具用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确认参与投标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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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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