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望京校区学生宿舍改造工程--9号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4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望京校区学生宿舍改造工程--9号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3.3660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控制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望京校区学生宿舍改造工程-9号楼(二次)

473.366059

1

9号楼建筑面积4555.2㎡,地上6层,该项目将9号楼改造为宿舍,提供宿舍102间、床位612个,改造内容包括卫生间、盥洗间、淋浴间改造,墙面、地面、吊顶等装修工程,以及水暖电系统等改造。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___。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磋商文件。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被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参与的,须提供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

(6)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职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14至2025-07-21,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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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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