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卷烟展示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4(三)计划金额:42.00万元
(四)招标内容:2025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卷烟展示柜采购项目,拟采购1.2米地柜,1.0米地柜,0.7米收银台,1.0米收银台,0.6米转角柜及其他规格(加盟终端、雪茄专业终端)定制柜台一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五)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采购清单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制作、配送和安装服务。
(六)交货地点:送至采购清单零售客户店铺内,并负责全部配件安装服务到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按照材料要求的制作柜台的专业技术、机械设备及固定厂房,并配备完善的安装及维保专业团队,同时能够提供每户设计图纸及签收资料。投标人须提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三)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从递交响应文件向前推算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四)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信用中国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路径为:进入信用中国网站,在“专项查询”里点选“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
(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七)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备注: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九)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十)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00:00:00至2025年7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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