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烟机、灶具等厨具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41、采购编号:0693
2、项目名称: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烟机、灶具等厨具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控制价:400000.00元。
5、采购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烟机、灶具等厨具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保期:2年。
5.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中国公民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5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025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5日00:00至2025年07月21日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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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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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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