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霞浦县征兵办办公场所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霞浦县征兵办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63,657.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1(项) 霞浦县征兵办办公场所修缮项目的包含装饰工程、装饰工程中的安装工程、抗震加固工程等 1,30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竣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提交响应文件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14 至 2025-07-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