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14(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年最大取水量为 73.9 万 m³。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取水工程施工为交钥匙工程,根据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包含以下范围:输水管道及土建配套、取水电源线及配套附属、光缆及配套附属、取水浮坞泵站及配套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等全部工作。本合同价为固定总价,投标方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清单等全部工作内容,还包括若因图纸遗漏或现场情况变化需补充的工作内容;同时投标方应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及决算、地方质检、消防等相关工作及相关手续的办理。上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本工程的租地、永久占地、道路挖掘与恢复、树木砍伐及赔偿、青苗补偿、水土保持、计量申请与备案、特殊检验试验、质保期保修等工作;(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手续办理、关系协调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配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用地(占地)、取电、绿化移除及恢复(需办理涉林用地等手续)、路面开挖及恢复、下穿公路(需办理公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附属设施安评等手续)等事项。(3)设备、材料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的租赁、平整、恢复等工作。(4)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中标价,在施工过程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中标价。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石古村。
九、工期要求:(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2)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3)总日历工期:合同签订后77个日历天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单位为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工程(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注:如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电子证书,且须在个人签名处本人手写签名并签署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未签署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工商、税务处罚情况发生(提供承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提供前述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须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取水供水工程或污水(废水)排水工程或河道修复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内容规模等相关信息、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后附);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内投标人无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相关诉讼和仲裁的败诉情形;近三年内投标人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廉洁承诺书)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到2025年07月21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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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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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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