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黎平办案点-指居点-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533419.88元

最高限价(元):4370000元

采购需求: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黎平办案点(指居点)装修改造项目

标项

标项名称: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黎平办案点(指居点)装修改造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4533419.8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9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后附基本开户行信息);部分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可提供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相关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7月18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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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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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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