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凉水沟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7-14湖北省建始县凉水沟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建始县凉水沟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高坪镇青花社区 建设规模:水库为V等小(2)型水利枢纽工程 其他:建始县凉水沟水库工程位于高坪镇青花社区,根据已审查批复的凉水沟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库总库容97.3万立方米,工程为 IV等小(二)型水库,建设任务是以供水、防洪为主,兼顾生态用水,解决高坪镇3.85万常住人口和旅游区每年300万人次的饮水安全需求。坝型为混凝土堆石重力坝,坝顶高程 1145.9米,最大坝高 46.9 米,坝顶长 112米。项目估算金额13325.66万元。施工总工期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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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含地勘)的勘察设计,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接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11。 其中: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最终以上级审查批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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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次勘察设计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302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无。(3)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4)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⑨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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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请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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