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公司研究院激光粒度仪招标激光粒度仪电激励0.01μm-3500μm招标公告
2025-07-1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化公司研究院激光粒度仪招标 激光粒度仪电激励 0.01μm-3500μm(登录后查看),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激光粒度仪电激励 0.01μm-3500μ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南化公司研究院激光粒度仪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激光粒度仪电激励 0.01μm-3500μm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开标日,激光粒度仪的供货业绩不低于一台,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代理商可以提供仪器厂家的业绩证明材料。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如为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提供仪器厂家颁发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折射率测试功能,可对未知或混合样品进行折射率测试(需提供软件证明文件,生产商和投标商需盖公章)。 (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大功率光纤偏振光激光器,最高功率可达10mW,激光器功率可调,延长使用寿命(需提供彩页证明文件,生产商和投标商需盖公章)。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正反傅里叶和倾斜样品池设计,具有优异的光学结构和性能。具有自动进水、光路对中、背景测试、浓度调整、自动测试、清洗、保存和打印等功能(需提供彩页证明文件,生产商和投标商需盖公章)。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配有颗粒图像模块(需提供彩页证明文件,生产商和投标商需盖公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15日9时0分 至 2025年7月2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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