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徐大堡核电海工标段一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5

公告截止时间:2025-07-22 16:00:00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徐大堡核电海工标段一项目

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徐大堡核电海工标段一项目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徐大堡核电海工标段一项目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5KM、距兴城市约32 km、距葫芦岛市约46 km、沈阳市约292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146 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 km,距东辛庄镇约9 km,距刘台子乡约5 km,西南西距秦皇岛市约94 km,南南东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 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为:混凝土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

C20

11000

合计

11000

以最终结算规格数量为准

支付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定期办理结算,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3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70%,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60天内支付当期应付款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质量无争议且供货结束后180日内付清。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相关产品被大中型项目使用的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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