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2025年通勤车服务采购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2025-07-151.项目名称: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2025年通勤车服务
2.采购范围:拟租用两台大巴车(含司机、油费等全部费用),座位数40-45座。
(1)行驶路线一:金湖广场地铁站—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走向为民族大道、五合大道、029 县道、保宁路至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终点,中间停靠金湖广场地铁站、埌东客运站地铁站、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3个停靠站;上午7:30从金湖广场地铁站发出,下午18:30返回。
(2)行驶路线二: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东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走向为五象大道、那安快速路、民族大道延长线、五合大道、029 县道、保宁路至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终点,中间不停靠;上午7:30从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东门发出,下午18:30返回。
(3)发车班次:上午7:30线路一发2趟车,线路二发1趟车。下午18:30线路一发1趟车,线路二发1趟车。全天共计5趟。
3.合作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响应人应具有的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许可证》。
3.响应人应具有的车辆要求:响应人拟提供服务的车辆需符合以下要求:车辆车龄必须为5年以内。车辆必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4.响应人提供服务车辆保险的要求:
(1)车上人员(司机、乘客)险:承诺车辆购买保额10万元(含)以上/座位。
(2)第三者责任险:承诺车辆购买保额100万元(含)以上。
响应人需提供已投保的保单复印件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5.业绩要求:响应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应具有3个及以上车辆运输服务合同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6.响应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中存在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15日9:30时至 2025年7月17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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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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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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