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旅游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4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旅游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家供应商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提供本次旅游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项目性质:服务。

1.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08.3万元(含税)人民币(预估出行人数:361人,预估每人费用:3000元/人)。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月内完成本次服务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旅游局或旅游行政主管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8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旅游服务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实际执行发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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