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络举报宣传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网络举报宣传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网络举报宣传月):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网络举报宣传月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举报宣传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网络举报宣传月)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履约能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3.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3.8 信用信息:未被列入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 控股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 供应商须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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