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区幼教中心消防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5
项目名称:连云区幼教中心消防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2532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人民币752532.45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连云区幼教中心消防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等。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需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6.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见格式)。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见格式)。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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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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