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进度款,采购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宁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是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和明山区境内,电站距本溪市公路距离约45km,距沈阳市公路距离约110km。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辽宁电网,装机容量为1800MW(共6台机组),连续满发小时数6h,电站额定水头427m。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挡水建筑物、下水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 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 主变洞、地面开关站及其附属建筑物、补水系统等组成。上水库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9m,正常蓄水位688m,死水位657m,相应调节库容1113万m3;下水库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3m,正常蓄水位251m,死水位222m,相应调节库容1176万m3;输水系统全长约2964m,引水及尾水均采用一管三机的布置方式。
2.2 采购范围:太子河抽水蓄能营地及施工供电工程汽车吊、多功能洒水车、叉车的进出场、租赁、燃油费、操作、维修、保养、检测、车辆及人员保险费、取证等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清单:汽车吊,型号: 50t,数量: 1 台;汽车吊,型号: 25t ,数量: 4台,多功能洒水车:型号:10m3,叉车:型号:5t,数量:1台设备租赁进出场、租赁、操作、维修、维保等服务,详见报价表。
2.3 服务时间: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进出场日期以承租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最终以实际发生租期为准结算。)
2.4 服务/交付地点: (登录后查看)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该类货物租赁的资质。
(2)具有合法、有效机械设备租赁或专用作业车辆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出租设备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应答人,要求上年度纳税信用登记A级或B级。
3.2 业绩要求: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设备租赁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提供近3年内至少1份具有相似的合同业绩及相关文件。
3.3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标、出借或借用资质证照、提供虚假材料、产品质量问题的行政处罚记录;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4 注册要求:注册合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07 月22 日至 2025 年 07 月29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