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本钢板材能管中心超临界发电项目配套电网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110kV电缆头及附件采购公告

2025-07-15
本钢板材能管中心超临界发电项目配套电网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110kV电缆头及附件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本钢板材能管中心超临界发电项目配套电网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110kV电缆头及附件(AGGCJSHHD250715224186)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本钢板材能管中心超临界发电项目配套电网改造项目EPC总包工程—110kV电缆头及附件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投标人自身的至少一份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缆头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当合同中未体现电缆头电压等级时,需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合同供货清单中对应规格型号的电缆头产品样本(技术协议或产品样本中应体现电缆头电压等级),用以证明业绩的有效性。
上述资料原则上需提供原件扫描或原件照片,如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公开谈判品牌要求:3M、吉唯达(上海)、RAYCHEM(瑞侃)。
生产型企业必须为公开谈判品牌约定范围内的生产商;以代理商(或授权厂商)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方需提供符合公开谈判品牌要求的对应生产商提供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项目授权或年度授权均可。
当符合公开谈判品牌要求的对应生产商直接参与投标时,其代理商(或授权厂商)投标无效。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5日12时00分至2025年07月1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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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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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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