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火电项目第12批(2)集中招标二次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5
序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1. |
DNYZC-2 025-07-01-296-02 |
HD12-13 中电绿能 |
2023 年4 台焚烧炉入炉垃圾量64.9626 万吨,原灰产生1.6276万吨;2024 年4 台焚烧炉入炉垃圾量66.95 万吨,原灰产生1.7543 万吨;结合2023 年及2024 年各年原灰产生量,预计未来三年所产生的原灰量达6 万吨。 本次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后所产生的飞灰(原灰)运输出厂处置,自项目飞灰暂存库(起点)运输至处置单位(终点)进行处置。包含运输、装卸车、处置或综合利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二、工期要求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5.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投标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DNYZC-2025-07-01-296-02 |
HD12-13 中电绿能贵阳环保2025-2028 年度飞灰产物运输、卸车及处置服务(36 个月) |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三项资质: 772-002-18);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7 月15 日至2025 年7 月21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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