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激光熔覆粉末生产线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5

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激光熔覆粉末生产线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68-ZB-2506135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矿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激光熔覆粉末生产线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68-ZB-250613532),已由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雾化制粉生产线设备及后处理设备采购;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南西路10号华越机械赛鱼厂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出卖人于90日内将设备送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雾化制粉生产线设备及后处理设备采购,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同级别300㎏对浇非真空气雾化制粉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版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雾化制粉生产线设备及后处理设备的供货业绩。(不要求在同一合同体现)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5 18:00至2025-07-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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