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养护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5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养护服务项目(二次)
1.2服务内容
养护和补植等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
1.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时间不超过2026年5月8日)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2.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15 日至2025年 7 月 2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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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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